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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度“长沙市建筑 施工绿色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1 10:21 

市站各监督科,各县(市)、区安监站,在长施工企业:

根据《长沙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方案》(长住建发[2010]7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通知》(长建安监【2011】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上半年“长沙市建筑施工绿色工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施工现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460-2010)、《长沙市绿色施工导则》(DBCJ003-2010)等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四节一环保”的各项指标及措施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2、主体结构施工完成30%以上(或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基础及其他阶段达标验收评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已完成装饰装修的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3、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符合市住建委《城区施工围挡整治提质工作方案》(长住建[2013]330号)文件要求。

4、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上级部门通报、媒体曝光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二、申报资料

1、长沙市建筑施工绿色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2、施工许可证和基础阶段达标验收评定表复印件(盖章);

3、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和“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控制指标和措施;

4、现场绿色施工取得的成效(包含现场照片、经济及社会效益等);

5、施工企业对照《长沙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检查评分表》(见附件一)自查评分表。

三、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于2015年5月15日-5月25日将申报资料报市安监站综合科312办公室。

2、市管项目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项目单独申报,区县(市)项目由当地安全监督站统一申报。

3、市安监站于5月下旬开始对申报项目按照《长沙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定打分,符合要求的,上报市住建委授予“长沙市建筑施工绿色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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