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1 11:10
市站各监督科,各县(市)、区安监站,在长施工企业:
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湘建建【2010】220号),结合本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纳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的创建项目,监管信息已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在施工过程中均被评为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目前外墙装饰已完工(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结构主体完工)。
二、申报材料
1、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2、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创建过程介绍(不少于1500字);
4、安全监督机构对装修施工阶段动态性评定意见(市政工程提供第二阶段动态性评定意见);
5、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于2015年1月10日-1月25日将申报资料报市安监站综合科31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775105)
2、市管项目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县(市)区项目由当地安全监督站统一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监管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核查。
3、申报资料的相关表格在市安监站门户网站WWW.CSJZAJ.CN下载。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